广东省佛山公积金购房首付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核心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申请人身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状态正常且未注销。

购房范围: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必须是住宅性质),并已办理住房贷款(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均可)。

楼盘备案:所购楼盘开发商已在佛山市公积金中心完成备案。这是前提条件,否则无法提取。

申请时机:必须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前提出申请。

二、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金额。

余额要求:提取后,您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低于500元。

三、重要注意事项

房产性质: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宅(如普通商品房)。写字楼、商铺、公寓(商用)、车位、别墅等非住宅物业不能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

产权与婚姻关系:

如果是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

如果是非婚姻存续期间(如恋爱期间、朋友合伙)购房,且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的一方无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该房首付。

次数限制:该业务只能办理一次,成功提取后,同一套房产不能再以支付首付为由再次提取。

四、操作流程(概要)

确认备案:首先与开发商确认,该楼盘是否已在佛山公积金中心备案。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意向书/认购书、首期款票据、资金监管协议、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等。由于在网签合同前申请,可能暂时无法提供完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提出申请:携带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的办事大厅办理申请。

资金划转:审批通过后,资金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转至开发商指定的首付款监管账户中,不会转入个人账户。

总结建议:办理前务必先向开发商核实楼盘备案情况,并通过公积金中心官方渠道(官网、公众号、热线12329/12345)确认最新政策与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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