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一、部分提取

济南职工按照以下相关法规提取,以及其他非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的,最多可以提取百元以上余额。

㈠购房提取

提取人的身份证

其他材料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3.根据房改相关法规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全款发票,或房改分配表和购房全款发票。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和缴纳全部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

㈡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提取人的身份证(委托其他人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

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的批文

《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

㈢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人的身份证

其他材料

⒈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央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

⒉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本项第 1 款除“央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外的所有材料。

⒊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职工偿还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相关法规提供材料。

㈣租房提取

提取人的身份证

其他材料

1.商品房

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公租房: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㈤物业费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二、全额提取

济南职工按照以下相关法规提取时,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㈠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失业证或解 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职工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凭 证。

职工户籍迁出济南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

㈢出国(境)定居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移民批文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㈣职工正式退休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

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告知书或相关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 级)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证明。

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

以上一、二项的业务,如需委托其他人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

三、其他类型提取

㈠公积金冲还贷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借款人身份证

委托其他人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

㈡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

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和配偶的,需提供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委托提取人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㈢商贷按月委托提取

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

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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