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政策2022

根据2022年5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

适用人群: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休假方式:生育假(产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一般应当连续使用。

休假待遇:职工休生育假(产假)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补休假期:因用人单位原因,职工未能及时享受《条例》规定的生育假(产假)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补休。

声明:本文由天下看讯整理发布,旨在传递更多有价值信息,文中所使用的图片、文字内容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本站对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用户自行核实。
版权:本文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112293120@qq.com)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分享

置顶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