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发生工伤社保还要缴纳吗?
重庆职工发生工伤社保还要缴纳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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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工伤待遇资格认证、工伤认定申请查询、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账户维护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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