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二、办理时间地点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三、办理方式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五、办理时限

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注: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武汉医保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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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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