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6种情形)

》》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6种情形)

按揭贷款还贷提取:

①已办理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登记且已签订按揭贷款联网协议

②已偿还按揭贷款本息但尚未提取且有可提取额度

③夫妻双方当前无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5、按揭贷款未结清

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离退休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且夫妻名下(在本市)无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部分最近1期月还款额,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租房提取: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提取: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或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

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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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6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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