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重要提示1.拆迁安置协议中贷款要素要确切(包括增加投资额、安置房建筑面积、首付金额等)2.以所安置住房做抵押,安置住房没有取得不动产证书的以他处房产作抵押。

应提交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查找。

☆ 购房金额(即增加投资部分)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2.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 首付款票据 原件

4. 拆迁安置协议 原件

5. 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6.房地产评估报告 原件(以他处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以下两评估机构自行选择)

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6 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3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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