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2024攻略
(一)提交申请。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是否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购房契税补贴、自治区本级购房补助情况等材料。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申请首次购房补贴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核对信息。
1.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由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高层次人才。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推送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类别、全职工作及享受我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情况,符合条件的,推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推送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至购买第一套住房期间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自有住房的权属登记情况,并将核对结果及2018年7月31日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信息推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的信息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情况、购房契税补贴享受情况。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告知高层次人才。
(三)公示名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姓名、人才类别、工作单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高层次人才说明理由。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用人单位三方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协议应明确购房的信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发放形式、用人单位的职责等内容。
(五)发放补贴。
1.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纳入市本级年度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际用款进度向市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市财政部门将购房补贴预算资金拨付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购房补贴发放给高层次人才本人。
2.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分为3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在第2年和第3年发放购房补贴前1个月内将高层次人才任职情况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任职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推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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