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调整市内迁移政策

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人才引进条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对应条文:

第十七条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在市内迁移户籍:

(一)拥有拟迁入地的自有房产;

(二)因工作单位变动,经组织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调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因工作单位变动,符合拟落户所在区的人才引进条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引进的人才,准予在市内跨区迁移;

(四)因工作单位变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在同一区内迁移;

(五)投靠配偶;

(六)未满十八周岁投靠父母;

2023珠海调整市内迁移最新政策

声明:本文由天下看讯整理发布,旨在传递更多有价值信息,文中所使用的图片、文字内容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本站对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用户自行核实。
版权:本文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112293120@qq.com)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分享

置顶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