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怎么认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佛山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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